銀行手記:中小銀行仍要看重RAROC? 文:寒柏

所謂RAROC(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),亦即「經風險調整後資本收益率」,算是各大小銀行的一個重要指標。

何謂「經風險調整後資本收益率」?粗略來說,跟一般企業回報率不同,銀行的資本回報率還要考慮每筆貸款的風險,並因應風險作出調整,還要減掉銀行的預期壞帳,才能計算出屬於銀行的回報率。

舉例說,如該筆貸款借給一間優質大財團,其風險評級會較高,或貸款結構涉及一些優質的抵押品,可以充分保障銀行。即使利率較便宜,但其「經風險調整後資本收益率」或會較高。除了考慮客戶的風險及該筆業務所能賺到的利錢之外,當然還要考慮個別銀行的資金成本及壞帳率。作出全方位的調整後,便計算出為所謂的RAROC。

各大小銀行不僅要為整體貸款資產作出RAROC的計算,客戶經理還需要在引入每筆新貸款時先計算清楚RAROC。

在某些情況下,即使貸款對象是優質企業,但若貸款利率回報太低的話,仍會導至RAROC不達標,在理論上銀行亦不應做這筆生意。反過來說,若企業的財務表現較差,即使利率回報較高,但經風險評估後的RAROC一樣可以不達標,銀行亦不應該做那筆生意。

RAROC的計算,似乎無懈可擊,更能讓各大小銀行在選擇貸款生意時更加小心翼翼。但在實際操作上,又是甚麼的一回事呢?

最主要的問題是,這RAROC的計算,對中小型銀行非常不利。由於中小型銀行的資產規模較小,只要出現同等額度壞帳,其壞帳率無可避免會比大銀行高得多。如果在計算每一筆貸款的RAROC之時,仍要考慮該銀行的壞帳率估算的話,則中小型銀行肯定更吃虧;只要經歷了1至2個經濟周期,中小型銀行便很難有「翻生之日」。因為但凡壞帳率颷升,在RAROC估算時便要懲罰性地把所有業務之回報向下調整。

此外,中小型銀行的資金成本較高。假設現在有一個優質的業務可以做,大型銀行的資產規模夠大,一般而言壞帳率偏低,再加上大銀行的資金成本亦會較低,其RAROC計算會較高。

若把這筆相同的業務放到中小型銀行裏,其RAROC不僅會低很多,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還有可能出現負數,即明明仍有微利可圖、風險可控的優質業務,卻在中小型銀行的RAROC計算上被直接當為是「蝕本貨」。

以宏觀角度來說,這或許完全沒有甚麼不妥當,中小型銀行在選擇貸款業務時,當然要發揮自己的強項,甚至乎應該挖空心思,專做較大銀行不懂得的另類業務。某些優質大企業的企業評級,往往比中小型銀行還要高,銀行做這些優質大企業的貸款生意當然夠穩妥,但中小型銀行還有存在的價值嗎?按常理計,這些優質大企業應該反過來把資金拆回給中小型銀行才對。

此外,對於RAROC的計算,其實亦會因應銀行大小而作出一些調整及優化。大家似乎考慮到銀行規模不同,亦已盡量使這「競爭平台」公平一點。

只是,香港的情況比較特殊,由於香港是區內的金融中心,80至90年代起有大量外資銀行湧入,近10年則有很多內地銀行加入戰團。由於銀行太多,行業競爭非常激烈,各板塊的貸款利率亦太低。優質的企業或穩妥的貸款業務,都被很多銀行看中。大銀行在資金成本上有優勢,更不惜「大減價」,當大銀行「大減價」,中小型銀行的資金成本較高,利潤會變得非當微薄,經RAROC計算後,很多穩妥的業務甚至乎會成為負數。

進一步來說,由於香港很行太多,大銀行要繼續增長,亦要壟斷各行各業。某些明明是中小型銀行的「老客戶」,只要在那板塊裏算是比較優質的,都會被大銀行搶去。

此外,大銀行在經濟環境比較平穩的情況下,由於有資產規模優勢,甚至乎連較次級的貸款生意也不放過。大銀行的資產規模較大,比較有能力容忍壞帳,便有條件做得比中小型銀行更進取。反正大銀行已「壟斷」了絕大部分的優質業務,若要保持每年增長,就只有連較次級的業務也不放過。

在非常重視RAROC的銀行世界裏,中小型銀行越來越走入「窮途末路」。由於競爭異常激烈,即使想做優質大藍籌的貸款生意也不行,就算不介意收益微薄,也因RAROC太低或呈負數已做不了。至於某些較次等的業務呢?中小型銀行能否從中「淘寶」,找到好的生意夥伴?都不行,因為大銀行也垂涎那些業務。

中小型銀行,便被RAROC的魔咒架住脖子,陷入了一個「死循環」,最多只能有以下的垂死爭扎:

1. 某些頗具規模,但沒有上市的本地企業。由於它們沒有「國際評級」,銀行可以自身的估算模型對這些企業作出評級。銀行內部的評級一般會較寬鬆,「非財務」的分析更可以有不同的演繹。某些有一定規模的本地企業,只要比重不算高,有穩定的營運盈利,便會得到很高的分數。簡單來說,某些中小型銀行便把這些本地企業評為「投資級別」或更優質的企業,從而把RAROC「拉高」,讓業務看起來之收益不錯。

2. 另外,本地中小型銀行當然會多做房地產生意。由於這些貸款有香港房地產作為抵押品,很多中小型銀行亦會寬打幾分。即使某些2至3線的發展商或物業投資者的業務及財務表現未如理想,但只要不虧本,本地銀行都會樂意多做,以保持貸款規模。

3. 以上的兩個方法,都是相對較「穩妥」的做法。某些本地非上市企業、2至3線的發展商或物業投資者等等,雖然稱不上是「投資級別」的公司,但尚算風險較低。既然中小型銀行沒有「資格」做真正有「投資級別」的大企業,好歹也可以找這些相對穩陣的業務。

至於另外一個極端,某些中小型銀行卻直接跑去做「高風險」的生意。某些銀行做了很多「跨境業務」,明明該銀行對內地或海外的業務一無所知,但只藉某些「三方協議」或「債權人間協議」等合約,勉強算是控制了該企業的境外資產,從而在香港放貸款。此外,某些中小型銀行亦透過參加「銀團貸款」,放貸到自己不大理解的國家或地區。從前是放款給內房,現在內房倒下後,大家又開始聚集東南亞市場了。

由於相對高風險的業務,會有高回報,但銀行仍可對相關風險視而不見。只要貸款對象的財務數據表現不太差,即使被評為「次級」,但只要回報夠高,仍然可以成為RAROC較高的「好生意」了。

4. 不只中小型銀行吃虧,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,大銀行也會陷入困局。由於銀行業界非常看重RAROC,貸款的息率太微薄,大家都十分看重「非利息收入」。

甚麼是「非利息收入」?例如向客戶收取各式各樣的服務費、手續費。又例如替客人籌辦銀團貸款或發行債券的費用,或在兌換貨幣時衍生的一次性收入等等。這些「非利息收入」跟傳統貨款不同,都是「不用額外資本」的收入,所以比「貸款利息」更受歡迎。只要我們能提高「非利息收入」,RAROC便會越高。

但各大小銀行的管理層卻完全漠視一個真相,世上豈有免費午餐?「非利息收入」在財務報表上看似「沒有額外資本」,但其實客人為何會選擇找某間銀行發行債券呢?為何它們會指定某間銀行籌辦銀團?為何它們又會願意在某間銀行兌換?

說穿了,客人考慮的自然是「貸款關係」。客人就是從某銀行取得貸款,才會願意光顧銀行的其他業務。只有銀行給予客人一定規模的貸款,才會有真正的「客戶關係」。客戶經理成功放貸給客戶後,再開口爭取這些「非利息收入」之業務時,才會顯得順理成章。

現實情況是,大型銀行透過巨額貸款贏得很多「客戶關係」,但大銀行仍要不斷想法子推高RAROC,便開始鼓勵企業搞銀團、發外債,從而賺取更多服務費。

近年,內房的外債問題,香港的銀行算是有份促成。當然,能夠包辦內房債的都是在香港的內資銀行。簡單來說,較具規模的大銀行,就是為了多賺「服務費」來提高RAROC,但同時間亦把很多客戶帶進了深淵。

另外,中小型銀行則由於規模不夠,永遠不可能成功賺到太多「非利息收入」。但卻仍要為了RAROC而不斷逼迫前線員工去做「燈蛾撲火」的行徑。

5. 對於中小型銀行來說,由於不欲把整體RAROC弄得太低,即使管理層知道要做一點收益較低但較穩妥的業務,仍會限定了這些「低回報貸款」的規模。中小型銀行的前線員工始終仍然要繼續外出找尋那些RAROC又高,但又居然沒有額外風險之業務。大家都心知肚明地知道這些生意根本不存在,但銀行高層又偏偏會找來「財資部」、「貿易融資部」及「資金管理部」等等加入,希望把現有客戶的收益盡可能提高。

當大家也只看重RAROC,埋頭腦幹的「計死數」的時候,卻在整間銀行的管理上大搞一些沒有意義的小動作,名義上是在想辦法多賺「非利息收入」,卻連僅有客戶的關係也破壞,最終連正常的「利息收入」也失掉。

6. 另外,對於中小型銀行來說,正常的貸款業務在RAROC的計算下變得無利可圖,利息太微薄,又沒有「非利收入」可以賺。中小型銀行的管理層,便更加容易傾向把資金投放到債券投資裏。

表面上,債券和貸款似乎差不多,都是「放債」,但債券及銀行貸款的條款不盡相同,風險各異。一般而言,債券亦要按市況作出及時的增值及減值,並為銀行帶來更多不確定性。

即使同為「借錢業務」,但貸款才是銀行的真正「本業」,債券對銀行而言,只能算是綿上添花的「另類投資」。

大約在10多年前,歐美銀行為了逐利而投資房利美及房地美債券,還曾投資由住宅房貨「打包」的衍生債券產品。最終,由於房地產市道不景氣而導至銀行出現倒閉潮。近年,歐美銀行仍繼續投資在由工商物業貸款打包的衍生債券產品,美國房地產市道表現不濟,或會出現新一輪的倒閉潮。

香港銀行於10多年前「中了計」,或許不敢再購買那些「打包式」的衍生債券產品,但卻吸納了內房債、銀行債及保險公司債。內房也不用多說了,但其實銀行及保險公司仍屬「高槓杆行業」,明明風險奇高,但往往以「大至不能倒」為號召。無論如何,作為一間銀行,高層還要把資金投放到銀行及保險公司裏?這風險不是更加集中嗎?

即使「甚麼也不敢幹」的中小型銀行,為了增加利潤,好歹也會購買一些優質企業債,甚至乎是美國國債。可是,近來美國只以1年左右的時間便把利率推高20倍,即連美債的市值亦在大幅下跌,並已嚴重影響歐美銀行的帳簿,還對某些中小型銀行構成嚴重的資金壓力。去年,美國亦因此而出現了一波中小型銀行之倒閉潮。

總括來說,對於中小型銀行來說,每當遇上經濟不景的時候,理應多做優質企業、大藍籌等傳統貸款生意,即使收益較低但卻可以「固本培元」;此外,貸款資產規模增大了,亦可以變相減低壞帳率。

可是,業界過分強調RAROC,最終讓中小型銀行對優質大企業的生意望之卻步。大家就只會不設實際的想多賺「非利息收入」,不再重視與客戶的長遠關係。銀行管理層就不斷妄想「無本生利」。作一個比喻,大家就是為了「揸取」每筆只8至10萬元的所謂「服務費」或「非利息收入」而忽略了100萬元以上的「利息收入」。甚至乎,某些中小型銀行的管理層乾趣連貸款業務也不重視了,把本業擱下而直接走去投資債券。

最終在經濟調期下行時,根據這種由美國主導之監管及管理下,中小型銀行只會走進這個「死循環」,並最終被大銀行以「賤價」收購。對於大型銀行來說,銀行業本來是難以賺大錢的行業,但卻仍可以在每次的經濟衰退時,以「超低價」大舉吃掉中小型銀行以牟取暴利。

我們翻看歷史,從來沒有一間中小型銀行可以透過只專注做「非利息收入」,不斷想法子「無本生利」或只顧投資債券而最終成功發展或蛻變成為大型銀行。銀行的本業,就是「存款」及「貸款」業務,所依賴的是對客戶的理解及與它們所建立的長遠關係。只有本業做得好,並達至一定的規模,才真正有條件去拓展其他業務並增加RAROC。

各中小型銀行的家族持有人及管理人,若仍繼續以RAROC的概念管理,並以大型銀行的手段經營中小型銀行,最終只會步入很多美國中小型銀行的後塵。

文:寒柏

從事金融業,亦為自由撰稿人。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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